因为现代社会,解剖技术和科学技术已经非常的完善了,即使是郑姚也很难在没有善后的情况下掩盖的天衣无缝。
必须要有人在后面兜底才行。
故而郑姚才有此一问。
如果对方没有武器,或者武器只是匕首之类的冷兵器,郑姚也不会觉得棘手,她有把握在对方赶到小雯身边之前将其全部控制住。
但偏偏,对面手里有枪。
郑姚的反应速度再快,也没有子弹弹射的速度快,一旦中间出了任何茬子,都会危及小雯的生命。
哪怕子弹打偏了,打到了她的胳膊或者腿上,也会彻底葬送掉小雯的职业生涯。
不下死手,郑姚可以保证自己全身而退,却保证不了小雯。
那样的话,就没什么意义了。
唯一能确保不会有任何意外发生,就只有将他们全部杀掉,叫他们没有机会再做哪怕一点点事。
这个本事,郑姚还是有的。
电话那边的教练此时人都已经傻了。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你、你要杀人???”
“嗯。”郑姚十分冷静。
“所以可以么?如果可以的话我立刻就动手了。”
按照法律来讲,是可以的。
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在主办方的国家同样适用,更何况对方还属于黑色势力,就算是当地的警察出动了大概率也是要击毙的。
但问题是,说是这么说,真做起来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生活在和平社会,杀死一个人所需要承受的压力是很大的,更别说一群了。
即使对方是穷凶极恶之徒,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下手的。
所以教练听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