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毛见闯祸了,开着摩托车就逃之夭夭了,兔子都没他跑得快。
这个卷毛其实是上面派来的国安人员,专门暗中保护林麦一家。
上面有命令,不许暴露自己,所以他只能伪装成社会不良小青年。
幸亏他天生卷毛,伪装起来不困难。
卷毛扭头看了一眼林麦,见她已经飞奔着朝胡向红跑去,这才放下心来。
他冒着暴露的危险,已经帮到这份上了,如果林麦还没抓住胡向红,他非得吐血三升不可。
胡向红这一摔可不轻,一条腿给摔伤了,一碰地面就钻心的疼。
可她到底是受过训练的特工,意志力顽强,拖着那条受伤的腿奋力往前跑。
只要有一丝希望,她就不会放弃。
林麦虽然也摔得生疼,可不影响奔跑。
眼看就要追上胡向红,忽然一辆不起眼的小面包车开到了胡向红的跟前。
车门打开,司机用日语命令道:“快上车!”
胡向红毫不犹豫地就往车里爬,林麦一个飞跃,抓住了她牛仔裤的裤腰。
司机一踩油门,往前开去,而且还故意开得弯弯扭扭,想要把林麦甩掉。
马路上执勤的交警发现情况,开了边三轮追赶。
可是边三轮太慢了,很快就被小汽车给甩掉了,交警在心里急得直跺脚。
尽管林麦今天穿的是牛仔裤,可是被小汽车拖着在马路上高速摩擦,厚厚的牛仔裤很快就磨破了。
紧接着,就是皮肤磨破后钻心的疼痛。
林麦咬着牙,用一只手艰难地从牛仔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
冲着胡向红的肾脏处狠狠扎下去,再快速地拔了出来,鲜血溅了她一脸。
不扎肾脏不行,胡向红是特工,意志坚强。
林麦担心,扎她大腿十余刀,她也能忍耐,双手死死扒住副驾驶座的x座椅不松手,又怎么可能从车里掉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