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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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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也得有个百十来斤。”李春花看向小苗苗,感觉自己捡到宝了,一定得留身边才行。

冬笋不比春笋,个头小形状短,每根也就六七两左右,最重的也不超过一斤,这百十来斤都是数量堆起来的。

“这么多,做成笋干,手都能累断。”到时候李春花肯定让她帮忙,周湘云不想干活,只想躺尸。

李春花没好气地骂她,“吃吃吃,就想着吃。”

回来的路上,李春花就想好了,“这些笋子,留一小部分吃和做成笋干,剩下的全部拉去隔壁公社卖了。”

周宇不懂就问,“奶,为什么不去咱们公社的集市卖掉?”

农历一四七是红星公社的赶集日,地点由公社下面几个村庄换着来,大后天腊月十四正好轮到隔壁村。

隔壁村离得不远,走路半把个小时,去隔壁公社赶集,至少四五十分钟,还要背那么重的东西。

“说你傻你还真傻?农闲没事干,又快过年,大家伙不去赶集干什么?到时候给村里人撞个正着,这不都百搭了?”李春花收拾笋子,分出一拨自家吃,其它全部装回背篓里,头也不抬地赶人,“都别看了,快去睡觉,煤油灯不花钱啊。”

“妈,明天可不可以带上苗苗一块去?”周湘云自己想去,拿闺女当幌子,只要小老太太答应带闺女,闺女就一定会把她捎上。

就她那点小心思,李春花能猜不透,大发慈悲地主动开口:“都去。”

没她看着,这三人嘴巴没个把门,将这事儿说不出去,她不是亏大了,等她把“赃物”销出去,他们想怎么说怎么说,无凭无据,谁能逮住她小辫子。

周宇跳起来,欢呼一声:“太好了,可以赶集去了。”

小苗苗没赶过集,反正跟着高兴就是了,拉着她妈回屋睡觉,明天她一定要第一个起床。

结果,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