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诺文,疯子。
丁昭头脑发蒙。上海,徐汇滨江,那地方一套房得存多少年才买得起。程诺文说卖就卖,他怎么想的?神经病啊,以后日子还过不过了?
“不合适的东西,我不想留着。”程诺文语气极其平静。那是他深思熟虑过后的决定,一旦做了,就不会后悔。
他观察丁昭铁青的脸色,知道对方还没完全消化,于是蹙起眉,对他举起小狗。
“你要不愿意收留我,至少收留它,好吗?”
叉烧配合地嗷嗷叫起来,丁昭仍在那里天人交战,程诺文很轻地叹一声,将狗放下,说宝宝留在这里要乖乖的,随后拖着两个行李箱,作势要走。
小狗得令,立马咬住程诺文裤腿,硬是不让他离开,又翻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向丁昭哼哼。
楼道声控灯闪了两下,丁昭捏紧口袋里的钥匙,半天挤出一句:“一个礼拜。”
“三个月。”
“半个月。”
“两个月。”
“一个月,”丁昭下最后通牒,“再讨价还价一天都不可能。”
“行,”程诺文见好就收,“一个月。”
讨价还价是阿康的必备技能。丁昭反应过来,程诺文是不是给自己下套了?开门时,他对轻易上当的自己懊恼至极,跟在他后面的程诺文重新抱起叉烧,趁丁昭不注意,悄悄和它击掌。
宝宝,真有你的。
小狗得意万分,在他怀里打转。这个合同一旦签下,续约指日可待。之前那么多难搞的客户,还不是在自己手里一个个续了年框。他有这个自信。
程诺文猫唇上扬,丁昭回头,盯着面前的两只狗,缓缓说:“住在这里可以,但我有几个要求。”
对方做倾听状,丁昭伸手:“第一,卧室你不能进,只能睡这里。”
他指向客厅地板。房子原先是一室户,中间做了隔段,勉强分成两个区域,卧室和小客厅之间仅有薄薄一层隔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