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是对赖茜说,视线却对上丁昭。
来者比丁昭矮一些,却无损气势,一套意式西装挺阔,衬出身段极佳,丁昭仔细端详那张脸,眉眼秀美,尤其是一颗眼下痣,点活整个人,每次眨眼都显得活色生香。
赖茜没有推辞,借出手上的打火机。男人言谢,接过时,手腕上一块经典1971,程诺文同款,上面的蓝钢丹斐针是货真价实。
他抽出香烟点上,白壳万宝路。
一呼一吸,对方唇边飘出与程诺文极似的烟味,目光停在丁昭身上,从头往下,每个位置都浏览过去。
“两位是CO2的吗?来这里,噢,去17层开会吧?”
丹斐楼层正是17。他说话时,姿态极为轻松,那身行头,抽烟动作,好似某人一比一的复刻品,丁昭一时晃神,没立刻作答,还是赖茜好奇,说是,你怎么知道?
男人唇边挂笑,很轻一抹,抽烟动作相当自如,直到不远处有人喊Allen!他扭头,朝那个方向招招手,将打火机还给赖茜,说谢谢,随后走回去,始终未介绍自己。
丁昭远远看,男人原有一群同伴,中间几人还夹着烟,显然不缺火机,怎么特地跑来问他们借?他和赖茜互相看看,疑惑对疑惑。
此时庄晓朵与Kate回来。见到那人背影,庄晓朵表情微变,她叹口气,放低声音对Kate说,“还好Nate没来。”
“你们认识吗?熟人?”赖茜提问。
“算是吧,也没那么熟。”
庄晓朵点到为止,不愿多说。Kate似乎也知道内幕,莞尔一笑,对赖茜做个眼神,示意她不要再问。
下午回公司,会议不断,忙得丁昭不可开交,将此事丢去爪哇国。等到晚上,他与程诺文坐餐桌工作,对方点上烟,熟悉的气味飘来,唤醒这段记忆。
他盯着程诺文的手,今天没戴表,手腕是空的。
经典1971是丹斐的热卖款式,都市精英的商务首选,搭配正装更显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