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前的自传, 黎青执在写了一个开头之后,就代入进去,越写越好。
这个好, 指的并不是文采,主要还是情感。
朱前家境贫寒, 但一心想要过上好日子,并愿意为之奋斗……这样的情绪黎青执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 就跟朱前年轻时的想法一模一样。
他也想过好日子, 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将朱前的一些经历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他已经写了三万字, 而朱前从头到尾, 都没让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甲方。
写了十天,黎青执的写字速度快了许多, 但他一天还是写三千字,同时有意识地将字写得更端正。
他有心参加科举,而想要参加科举,必须有一手好字。
这个好,指的不是拥有独特的风骨自成一体的那种好, 而是字迹乌黑光洁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样的好。
对此黎青执很能理解, 他高考前为了卷面分,还专门练过字。
现在他就是改用毛笔,从头开始练字。
他还要将字写小……这时的人用毛笔写的字, 基本都小于成人拇指指甲盖, 有一种蝇头小楷还要更小, 只有五毫米见方,看起来跟钢笔字没区别。
这样的字他现在根本写不了, 只能慢慢练。
帮朱前写书,正好能让他免费练字。
这些日子吃的多,黎青执的能量多了一点,他就用这点能量增强自己的手部力量,修复自己的手部骨骼,让自己写的字可以更加稳当。
还有就是他的记忆力……黎青执每天都会留出一些能量,用来优化自己的大脑。
如此一来,他就没有余力修复自己的身体了。
于是朱家跟黎青执一起吃饭的管事,就见黎青执每天吃他们两三倍的饭,却一点不见胖。
这黎先生,当真能吃!
这日中午,黎青执吃的又是白煮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