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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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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身体还没恢复, 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 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但字很大, 笔画也清楚,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金小叶拿着毛笔, 跟着描画上面的字, 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叶道:“做生意肯定得认字, 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眼, 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 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愿意一边做针线,一边跟人聊天。

她们这样做惯了针线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花,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写满一页纸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 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瞧见了正在给码头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树。

这鞋子, 是金小叶请来帮着糊鞋底的两个老太太做的。

金小叶请她们到王姐家做活,给的钱很少,做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 但这两个老太太挺愿意来的。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 现在多少能挣点, 多好啊!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来,那肯定是要卖的, 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

“这鞋可是家里老人仔仔细细做的,用的都是好布料,能穿很久……”金小树给那些干苦力的人介绍手上的鞋子。

在码头上做活很辛苦,那些偶尔来打零工的也就罢了,常年在这边干活的,多是家里没地的男人,这人大多没有老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