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很符合人设。
于向晚的缺点是很明显的,他在书中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角色,第一次出场就是为了给自己的老板儿子赔罪,最后他当场灌了一整瓶白酒,硬生生搞定了老板儿子闯出来的祸才昏迷被送去医院。
这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他无疑是很有能力的,但同时作为一个从娱乐圈底层一步步爬起来的角色,很多事的处理手段都过于偏激了。
说直白点,他就像是一把刀。
在他心里是没有对错的。
掌控这把刀的人要他做什么,他就会做什么,而不巧,书中他的老板是个反派角色,于是在他每一次的出场基本就代表评论区又要开启一场大战了。
而现在,盛泉是他的老板。
盛泉敢说,要是她现在说一句她想要谁谁谁,于向晚就算是用尽所有的手段也会给她弄来。
毕竟她第一次见他,就是他正试图“卖身”换钱给养母治病,在无计可施时他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卖了自己。
要不是盛泉赶的及时,他差点就真把自己卖出去了。
书中他常年穿的严严实实,为了遮盖遍布全身的可怖伤痕,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做事狠辣读者却依旧对此很有争议的原因了,因为虽然书里面没有详细描写过,但任何一个读者都能看得出来,于向晚遭遇过许多令人想象不到的唏嘘惨事。
盛泉望向于向晚挽起袖口的手腕,于向晚生的白,露出的一小节皮肤也十分白皙。
他现在还没有留下那可怖的伤痕,所以那些让他终生都把自己裹在长袖长裤下的伤痕,应该就是他‘自卖’后出现的。
书中她没有出现,他要把自己卖出大价钱,自然要付出足够的代价。
见于向晚还一脸认真的看着自己,一副只要她一句话,他就立刻去为她弄来漂亮美男的架势,盛泉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