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所谓去除肉刑, 与其说是“除”肉刑,不如说是“易”肉刑。律法规定,以剃发并以铁圈束颈的髡钳刑代替黥刑, 同时要加以城舂徭役,以笞刑三百来代替劓刑。而在刖刑上, 以笞五百来代替削左趾, 以弃市来代替削右趾,而宫刑甚至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如此一来,这些犯罪之人除了受髡钳刑之外, 活下来的可能微乎其微。表面上,社会中似乎少了许多墨面、无鼻、跛足者, 但事实上死于更改之后的刑法者,只多不少。
然而时人如孔融、王郎、王脩、夏侯玄等, 仍不乏以肉刑严酷毫无人性为由,对恢复肉刑一派大肆抨击, 加以阻挠。
“受肉刑之人,虑不念生, 志在思死。孔北海此论, 只怕黄泉之下,太史公也要长笑望之。若仅以刖人肢体、割人耳鼻为残酷之象,酸惨之音, 则张敞、左雅也要阴怨王司徒。”陆昭有一搭没一搭地用耽书带来的戒尺敲打在衣摆上。她从来不信太过高尚的论调。推进或非赞成,阻挠未必反对,一切行为的底层逻辑都要以当时的时局、政局作为考量。“陛下要付以廷议……”陆昭喃喃道, “魏晋以来, 肉刑之争虽频频出现,但付与廷议者倒是不多。”
彭耽书和陆昭并肩坐在大殿的石砖上, 认可道:“建安年间,曹操于所封魏国国都邺城展开过一次廷议,最终被议论为改革汉家之制度乃僭越之举而废。此后魏明帝在太和之初因太傅钟繇上奏,下诏廷议。至于晋朝,廷尉刘颂上书复肉刑,晋武帝虽有意于此,付与廷议,最终却未曾展开。而晋元帝年间,廷尉卫展奏请复肉刑,内外通议,规模之大,空前绝后,却最终不得复肉刑。几百年间,肉刑所议之论典卷浩繁,如今算起来,真正付与廷议者也不过四次而已。”
陆昭将彭耽书所言深思一番,忽然目光一亮,找出了这其中的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