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熙周五先去了经纪公司一趟。
经纪人在门口等她, 见面兴奋中又带着点担忧:“虞家真给你投资了一个公司?可是你合约还有两年多,现在又正当红,正是开始赚钱的时候, 老板那么唯利是图的人,能同意你解约吗?”
“问题不大。”时熙倒不是很担心。
先不说她跟公司签的只是演艺合约, 其实即便不解约,只要不再接相关工作, 也不影响她自己开公司。
只说公司老板这人, 虽然很势利,但也够聪明。她和黎念是同公司艺人,其实书中刚开始老板觉得时熙潜力更大, 资源还是倾向于她的。只是后来因为她实在扶不起来,黎念又越来越火, 老板小小地被打脸一波,才开始捧黎念。
站在客观角度来看, 老板的做法,其实无可厚非。开公司又不是做慈善,当然要图利。
只要老板图利, 就不太可能为难她——虞家都给她投资公司了,再为难她, 岂不是等于得罪虞家?更何况,即便老板不同意解约,强行将她绑在公司,她也可以什么工作都不接。这样老板依然挣不到钱,聪明人不会这么做。
果然, 双方一见面,老板态度好得不得了。
对于时熙提出解约, 对方更是说得冠冕堂皇:“我们经纪公司就是为了给有才能的人一个出头的机会,从你签到公司那天起,我就非常看好你。只是我们公司资源有限,不能将你捧到更高的位置,我一直都颇为遗憾。现在你有更好的发展,我是真的特别开心,怎么可能不让你走呢?更别跟我提违约金,我们这么好的关系,提违约金就太见外了。以后有机会,偶尔回‘娘家’来看看,我们也可以交流交流。我虽然没什么本事,但胜在干这一行时间长,对圈子里的事情,多少还是了解的。”
他态度这么好,时熙当然要顺着他的意思,表示自己刚开始做公司,什么都不懂,以后还要向他多求教。也暗示自己的圈子里认识的艺人不多,以后有需要,会优先找现在公司的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