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的周岁宴后,丰永年与施菀迅速签订了契约。
丰永年赚够了钱,这一次多是为名,而不是为利;施菀本就只是想有个自由作主的药铺,对赚钱没有太大的追求,双方都拿出了最大的诚意,所以最后丰氏商行占股一半,施菀占股一半,钱由丰氏出,施菀只全全管理医馆就好,但同时丰家也给施菀找了个经验丰富的老掌柜,诸如怎么进货,怎么管理伙计,怎么与官府打交道这些她不懂的,全由掌柜来协助处理。
她算是药铺的东家,而丰氏只在药铺经营不善时才会出面干涉,也随时可以拿回一半的股。
丰氏掌握着县城大量优质商铺,当即便选定一家商铺,重新整修成医馆。同时也要开始招人,进药材等等,施菀也忙起来,便从雨衫巷的宅子搬去了商铺后院住,省得往来麻烦。
新商铺的牌匾挂起来时,众人才知最红火的街道上即将开一家新药铺,名杏林馆。
原本陆璘在杨钊那里等不来消息,便猜测施菀多半不会选印子钱了,到后来没见牙人再去雨衫巷,便知道她也没卖宅子,所以就只有最后的选择,找丰子奕帮忙。
果然,长喜很快就打听到,新挂匾的药铺是丰家的商铺,常去里面的掌柜,也是曾经在丰氏绸缎铺里坐镇的彭掌柜。
不难猜测,这药铺是施菀和丰家合开的,从此,只要这药铺不倒,他们便永远绑在一起。
那这是不是证明,施菀决定接受丰子奕?
陆璘难以接受这样的结局,更何况他觉得,施菀一直没答应,这时候突然答应,一定是丰子奕在她为难时伸出援手,她感激之下同意了。
是他大意了,他该想到她不会有那样的胆子去借印子钱,他该想别的办法……
但有什么办法呢?
总不能让她走着走着,突然捡到一箱银子。
他在暗处,他不能让她发现,那时他没有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