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赵龙决定签雷周的公司, 谢放干脆马上联系雷周,他们交情好,不用搞什么预约和排场。
谢放打完电话, 招呼辛铃和赵龙吃饭。三人吃到一半, 雷周来了,谢放叫服务员加菜加碗筷, 雷周笑呵呵地,显然不介意他们没等他。
和雷周一起来的还有个中年男人, 是雷周特意为赵龙找的经纪人,带过不少知名艺人, 自己开了家公司。
所以赵龙的合同分为两部分,简单点说就是雷周的公司负责电影方面的资源, 经纪人的公司负责其他。
这么一看,赵龙好像不是卖身给雷周,而是被雷周转卖了。但其实不是, 到底如何还得看合同条款。
签约模式有好几种, 交给赵龙自己选, 听到第一种模式他觉得自己懂了,听到第二种又糊涂了——听起来差别很大, 但到底在哪里?!
还好有辛铃和谢放。
谢放并不精通法律,要是具体的合同条款他还得找个律师来, 但签约模式完全在他的专业领域, 他用很浅白的话给赵龙解释, 赵龙茅塞顿开。
选定签约模式后,沟通了一下分成和待遇, 进入合同阶段。合同过了三天才拟好,签约的时候, 谢放和辛铃也去了。
谢放记得龙涛说过,聂响的合同是辛铃看的。他不知道辛铃是真看得懂还是故弄玄虚,不过不管她看不看得懂,他揽了这个事,就要有送佛送到西的自觉,于是以赵龙的名义带了个律师。
赵龙本来不好意思,谢放说:“艺人最好有自己的律师,公司的法务总是向着公司的,你认识一个律师也不错,我带他来也算帮他介绍客户,你不用放在心上。”
赵龙尴尬地受教。
和雷周等人见面后,大家没有废话,直接进入正题。
律师把合同看了一遍,辛铃也看了一遍。由于之前该谈的都谈了,大家彼此又有交情,当然不可能再在合同里挖坑。辛铃对赵龙点点头,赵龙就拿起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