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岁晚喝干净了最后一滴茵陈汤,只独独留下了五粒指头大小的咸肉丁在碗底,其中有三粒是纯瘦的,另外两粒是半肥半瘦的。
小饿死鬼喜欢将滋味最好的食物留到最后,等到肚子填了大半饱的时候,才细细品尝,慢慢回味!
秦雍又烧了大半锅的热水。
谁喝完了汤,谁就自个去锅里舀半碗热水,将自个用的木碗给涮洗干净。
林岁晚珍惜又不舍地吞掉了最后一粒肉丁后,十分自觉地要去洗碗,可不出意外地又被其他人给顺手接了过去。
大家都担心这个奶娃娃洗碗不成,反而把自己给烫伤了。
林岁晓将自己木碗里的热水泼在地上后,沉默地接过了林岁晚的小木碗。
林岁晚赶紧将手里的小筷子也递了过去,声音软糯地叮嘱道:“大哥哥,你要轻点洗哦,莫要像二哥那样不知轻重,将筷头上雕的小兔子耳朵都给弄坏了!”
经历过天灾人祸的少年,此时已经散去了浑身的尖刺,又变成了往日里温润平和谦谦读书郎。
林岁晓如画中君子一般,笑得十分好看,语气宠溺道:“好,我绝不会将你的小兔子耳朵弄坏的。”
林岁晚的小筷子是路过冀州一处竹林的时候,祖父亲自砍了竹子给她削的。
其他人都没有,平时在野外吃饭的时候顶多也就随便折两根无毒的木棍子使。
筷身浑圆光滑,无一丝毛刺,筷头处还雕刻有两只惟妙惟肖的可爱兔子,只是其中一只却断了耳朵,只秃着个脑袋。
即便经历了将近两个多月的磨难,林岁晓的双手却依旧白皙,未见几分沧桑,手指修长如玉,握着浅绿色的竹筷就跟握着毛笔一样。
若是武安侯府未被被抄家流放的话,他应该会在夏初的时候动身去江南白鹿书院游学,等到后年春闱的时候再下场。
这是祖父老早就已经替他规划安排好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