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斌形容的, 自己的儿子,丁诚,是个十分懂事的孩子, 自幼丧母,少年老成, 平时几乎不怎么用他操心, 上了初中之后,虽然成绩有所下滑, 但孩子很上进, 也很努力。
然而, 丁诚的班主任对丁诚的形容却不是如此。
在丁诚的班主任眼中, 丁诚这个孩子, 聪明有余, 勤奋不足,淘气又叛逆, 在班级里属于成绩差的, 跟他一起玩的同学也都跟他的成绩差不多。
如此,一帮差生混在一起,能学好什么呀!
班主任还说,这学期才刚开学不久, 这孩子就已经开始不做作业了, 甚至上课捣乱, 还偶尔逃课。
她已经准备要找丁诚的家长谈谈了,只因为她最近太忙了, 一直没腾出时间, 这才耽搁了。
果然如秦简所说,丁诚的确处于叛逆期, 又常年没人管,所以成绩很差,不过他忽悠他父亲的本事倒是不差,以至于丁斌一直觉得他懂事又努力。
不过,显然,他在学校不断地作妖,班主任都要找他家长了,自然他可能就忽悠不下去了。
按照丁诚的班主任的说法,这个孩子现在已经完全厌学了,跟着几个关系好的同学称兄道弟,天天不知道在胡混什么。
丁诚的班主任还说,这学期,跟丁诚关系好的几个同学,有一个已经退学不念了。
对于一个厌学的孩子来说,好朋友不念了,他不会替好朋友感到遗憾,只会羡慕好朋友再也不用学习了。
但丁诚似乎也清楚,他的父亲是不可能允许他不念的。
在这种情况下,叛逆的孩子如何跟父亲抗争呢?
答案只有四个字:经济独立。
或许,凶手就是如此把丁诚诱上钩的吧!
如此一来,那应该是一份工作,但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工作呢?
秦简觉得,应该是比较有排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