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同胞、对不起家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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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星星是清平区六中的初二学生, 住校生,平时会去食堂打工赚生活费和书本费,打工的档口供许星星早中晚三餐, 周六日的时候,许星星还会去外边捡瓶子,一个学期下来,能攒小一千块钱。
许星星这孩子脾气倔,学习却很好,老师对她的家庭有所了解, 打心里心疼这个孩子。
周五放学,许星星要去同桌潘旭家的超市帮忙。
回去的路上, 潘旭问许星星:“许叔叔还没回来吗?他没有联系你吗?”
许星星摇摇头, 其实昨晚联系她了, 还给她转了20w, 可她没收,她爸爸肯定又干坏事去了。
想到此,许星星难过地低下头。
潘旭以为是自己提了许叔叔惹许星星不开心, 赶紧转移别的话题:“对了, 我妈今天进了新货, 打算卖关东煮,她让我放学快点待你过去,帮她尝尝味道呢。”
俩个人便背着书包快点往家里赶。
国家不让聘用童工,许星星去潘旭家就只是跟他一起打下手,不干什么重活, 就帮忙摆摆货, 看看店,有人要是问起, 只说是家里亲戚的孩子过来帮忙。
周六日,许星星白天出去捡瓶子,下午4点以后跟潘旭在店里看店,一直到晚上九点,潘旭父母上夜班回来交接班,让两个孩子回去休息,许星星家就在楼上,下了班之后就直接回家睡觉。
在这两天,许星星三餐都在潘旭家吃,平时用的纸笔也是免费提供,有时候还有零食吃,全当是许星星的“工资”。
潘旭能吃的,许星星就能吃,潘旭能用的,许星星也能用。
两家认识十几年,许星星的母亲和潘旭的母亲是好朋友,许星星母亲跟老许离婚后离开了羊城,潘旭的母亲对许星星平时照顾很多,其实让孩子来她家免费吃饭,用点东西,都不算啥,可许星星不同意,这才想到让孩子来家里帮忙“赚” 点生活必需品,否则这么大点的女孩子,去外边找零活,她肯定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