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霓儿想清楚了, 既然重生了,那就得活得肆意、活得和前世不一样!
她拿了陆卫青的玉,以此威胁陆卫青, 让陆卫青帮她做事, 扬言只有让她满意了, 她才会把玉还给他。
陆卫青的玉是他皇爷爷留给他的, 是他身份的象征、是他日后登基所需, 于他而言极其重要。
陆卫青虽是不愿,最终还是同意了。
苏霓儿让陆卫青帮她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找到冥婚背后陷害她的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李府为了给体弱多病的小少爷改命, 提前办丧事, 需得人去府上哭丧。
隔壁的胖婶诓七岁的苏霓儿,说李家大方,去灵堂里哭一哭, 晚上有肉吃。
苏霓儿高高兴兴地去了, 不曾想被胖婶卖给李府,糊里糊涂做了陪葬的,和陆卫青举行了冥婚。
冥婚后没多久,她被通缉了, 说她借着去李家哭丧,偷了李家夫人的一对金镯子。
前世此事不了了之, 却在多年后成为文人墨客攻击唾骂的污点,成为她不配为后的罪证之一。
——五罪之首:贪金拜银。
想想此事她就觉得蹊跷。
一个无身份无背景的小乞丐, 人都“死”了, 对李府再无任何威胁, 李府怎会多此一举将她告到官府,说她行窃?
苏霓儿至今想来都觉得冤屈, 一定要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才甘心。
东巷的小破屋里,初春的簌簌冷风吹得残破的木门“吱吱”作响,灌进脚脖子里,冷得人直哆嗦。
夜色下,屋子里没有盏灯,只有摇晃的月光从漏了的屋顶洒进来。
陆卫青将一对金镯子交给苏霓儿。
“我在胖婶家找到的。”
借着昏暗的月光,苏霓儿看清金镯子上刻着的小字——“李”,瞬间意识到这是李夫人丢的那一对,诧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