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醒来时,就着灯光,汤姆士终于看到了那些“强盗”的模样。
都是黄种人。
是土著人!
“你们这些该死的野蛮人,快放了我,我和路易中校是好朋友,这家金矿的股东,有好几位是里约热内卢的贵族,你们以为抢了金子,就没有任何事情了?我告诉你们,这是做梦!”
被五花大绑的汤姆士,不断地用英语和葡萄牙语一起高声嚷嚷,仿佛完全不担心他的安全。
其实,他真的不担心。
他是英国人!
或许土著人并不知道大不列颠的厉害,可是巴西人知道啊,当然他们更清楚路易中校的厉害,那可是一个经常深入丛林,扫**印第安部落,把整个部落都卖为奴隶的家伙。
现在汤姆士已经注意到,这些人都是印第安人。
他无法理解一个印第安人为什么会用火药,只有一个解释,也许他们是从某一个矿场逃出去的奴隶。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这些胆小的印第安人就会明白他们该怎么办!
所以,汤姆士觉得他可以凭借言语的威胁,让对方明白,抢了这座金矿对他们来说,绝对没有一丝好处。
“你们以为抢了金矿,就可以把金子拿走吗?那怕你们把保险柜里的金子都抢走了,又怎么样呢?等里约热内卢那边的将军们知道他们的金子被抢走了,他们就会立即派遣军队深入雨林寻找你们,你们这些野蛮人!该死的野蛮人!你们会失去一切的,为了三千磅金子!他们会翻遍整个雨林的。”
什么!
三千磅金子!
尽管那个大型保险柜引起了朱先海的注意,但是在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就傻眼了!
这……这算是意外的收获吗?
3000磅金子!
那要值多少钱?
差不多有几十万英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