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忆梅跟着奋起反抗救亡图存的学子们一路走到中原地区的时候, 她手中的枪在鬼子的刺刀下救了一个人。
她至今还记得,那天本该是吃腊八粥的日子,天上下着小雪, 天气却雾蒙蒙的一股硝烟流亡的味道, 她出去树林里解手, 正巧看到远处一个也来方便的鬼子发现了林子里的病弱少年。
鬼子两枪托打的那少年蜷缩在地却咬紧牙关没有求饶, 于忆梅握着枪的手很稳, 她心道:“这位同胞,我要是打偏了把你打死了,那你别怨我, 我也没杀过人,反正我不开这一枪你也会死, 开了这一枪说不定你还能活!”
也不管那人明不明白她救人的想法, 于忆梅毫不犹豫开枪了, 一枪正中鬼子的背心, 一击毙命。
于忆梅一身红色夹棉骑马装, 背上还亲自绣了梅花, 就像一道光,闯入了贺远濒临昏迷的视野里。
彼时,于忆梅是姑苏魁首于家的千金小姐, 贺远是父亲去打仗了, 与母亲弟弟们走散差点丧命的穷小子。可是谁能想到,多年后穷小子成了开国元勋的长子,千金小姐却落魄成了成分不好遭人嫌弃的人。
打死了鬼子于忆梅带着贺远回了队伍, 却被队长批评她无组织无纪律擅自行动, 让他们的小分队陷入了被动,可是于忆梅辩驳当时贺远的命危在旦夕, 如何能等到自己汇报之后再救人。
正好这时候,于家找于忆梅的人一路追了过来,几人嗤笑于忆梅是只知道花钱的富家小姐,奶都没断还要家人追随,加之贺远受伤了也不能继续走,于忆梅就怀着一腔愤满被父亲亲自抓回了家,还顺带带走了贺远。
就这样,比于忆梅小一岁才十五岁的贺远在于家住了下来,相当于于忆梅的伴读小厮这样的,他有哮喘,是于家延医问药给他治疗,两人在相处中情意渐笃,贺远喜欢于家这位明艳美丽又救了他命的千金小姐,可他自知身体不好家世不好也不敢表露,只是沉稳的陪在于忆梅身边,就这样过了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