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有一O。
“是这里吗?”程远边问, 边一个漂亮甩尾,把超跑停进车位。
“压线了。”卫峯墨镜下滑,看了眼后视镜。
“草。”装x失败。
卫峯没理他, 把墨镜推回去,对着镜子看了眼自己的发型和脸,确认没有差错, 开门下车。
“拿东西啊喂!”
程远一边重新停车, 一边叫他。
“你拿。”
“草, 你追仔还是我追仔?”
“小点儿声!”卫峯不放心地看了看周遭,见停车场空旷无人,才放心地走回来,从车里提起一个和他上半身等高等宽等重的袋子。
程远看他拿的费劲, 幸灾乐祸:“我就说你别买那么多。”
“剧组那么多人呢。”他卫峯探班当然要拿出排场, 不能给常宁丢人。
“那你倒是安排个助理送啊, 傻X。”
程远一边骂, 一边提——抱起剩下那个更高更宽更重地袋子。
妈的, 简直失了智,他为什么要跟来, 就为了当面围观卫峯摇尾巴吗?
嗯, 是。
程远一不小心自己说服了自己, 打了鸡血似的,抱着袋子一口气冲到卫峯前面。
到了摄制点, 有常宁的助理小陈接应,卫峯和程远顺利进了片场。
卫峯人气不下于一线明星, 即使戴着墨镜, 剧组不少工作人员还是注意到他, 频频看过来。
不过常宁正拍着戏, 倒没注意到他们过来。
他拍的正是昨天怎么都捋不顺的那段。今天兰武状态好多了,第一条虽然依旧没过,杜平已经基本满意,现在重拍是为了精益求精。
程远看着现场,眼神不用刻意寻找,自己长翅膀,一下就落到常宁身上。
不得不说,他发小别的不一定行,这挑人的眼光,是真的牛。
一般人穿红衣,或多或少会被压了气场,常宁穿红衣,却让人想当场劫回去成个婚。
先劫走他,再皈依他,拉扯纠缠,纠缠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