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咱们小姐为什么要杀这个女子?”一名男子问。
“管他的。”
两个男子守在京城外官道上的一家茶铺,手里拿着一幅画像。
“不会是咋们小姐喜欢那个叫青阳尘璧的小白脸吧?”
“怎么可能?”
“那也是,我们小姐千金之躯,天下男儿谁不想做衡王的女婿。就算是真的,我们小姐想要的,就没有放过的。”
男子淡淡“嗯”了一声,脸上一道疤痕。
两个人这一守就守了半月。
约七天前,那名叫青阳尘璧的小白脸打马通过,却迟迟没等到画像中的女子。
叶可卿跟着爷爷和齐管家,走了一条来往人多的山路,这条路虽窄小,却比官道近,常常是徒步之人的首选。
因此,叶可卿也在不知不觉中,错过了冲着她来的刺杀。
等她回到青阳家的时候,已经过去月余。
当下已经变得有些炎热,院子里的花都谢了,树木倒显得葱郁起来,洒下荫凉。
叶可卿突然有些近乡情怯,扣门的手迟迟不落下。
直到身后响起一道尖酸的讥笑。
“你倒是舍得回来了?”
如同当初她初来乍到一般,少年一如既往地不客气。
她恍然转身,明明不过一个月没见,他好似长得高大了许多。
“我回来了。”
屋里陈设一律没变,家里顿时热闹起来。
叶可卿的脚边是上串下跳的阿福,阿福现在长成了半大的狗,虽然没有小时候奶里奶气的乖巧,但是依然很讨人喜欢。
青阳大叔和兰姨都笑得很开心,你一嘴我一句地关切她最近有没有吃苦。
“卿卿被晒黑了,还长高了。”
“有吗?”叶可卿自己没有感觉,她最近游山玩水好开心,上树摘果,下河抓鱼,爷爷说她俨然成了乡下的野猴子。
青阳尘璧虽然冷着脸,眼里和嘴角的笑意却是明显地遮掩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