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知归无法接受, 明匪玉居然不是属狗的。
但他坚定认为,明匪玉的所作所为跟狗没什么区别!
——首先,馋嘴, 见肉就咬, 见骨头就啃。
其次, 贪心,一旦被咬住了,不让他吃饱了,绝对不松嘴。
还有,粘人,喜欢带着一嘴的血蹭他的脸,不把他蹭的面红耳赤绝不会心满意足地离开。
他以前养过一只流浪狗,虽说物种不同, 他们两个的德性几乎一模一样!
白天缠着他还勉强能应付, 毕竟他还要去给他做饭洗碗, 他最怕的是晚上。
晚上简直是噩梦连连,就没消停过。
他又困又不舒服,明匪玉却精神抖擞, 边轻声喊着他的名字,在他脸上这边亲一下, 那边蹭一下,被子里的手也不安分,到处**, 腿也要勾着他,半个身体附在他身上。
耳朵被热气吹的整夜整夜的滴血, 连额头上凸出的血管里都流淌着另一个人的气息, 那种让人头昏的香味。
他病全好了之后, 明匪玉就更加没有忌惮了。
他一开始会反抗,基本没用。
实在受不了,也想过再去吹点风把自己搞病,不过没几天还是妥协了。
明匪玉生长于万顷大山中,有些事情他做起来毫不避讳,甚至是大胆,热情的让人脸上辣辣的,给他戴枚戒指就能兴奋成这样,等成了亲,还不知道要怎么疯。
正常的人类社会里,只要没正式结婚领证,害羞的小情侣接个吻都要避着人,但在大山里,在活死人族里,只要两个人看对眼了,彼此都愿意,可以直接做到最后一步,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羞耻。
他觉得目前和明匪玉还在试着谈恋爱的阶段,要矜持含蓄点,牵个小手已经很足够了,但明匪玉不这么觉得。
他的脑回路非常直白却又很有道理。
他想,你既然给我戴上了戒指,又答应和我过下去,那就是接纳了我,愿意和我在一起,我要抱你亲你不都是正常不过的求爱吗?我喜欢你,也想让你同样程度的爱我,所以黏着你,亲吻你,增进感情,有什么错吗?谁家浓情蜜意的小情人还要分被窝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