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参加大学的交谊舞会, 对于童来说并不为难。
她会跳交谊舞,而且跳得不错,有一阵子还应爷爷的邀请, 给文化局的老干部们当过交谊舞老师。
但是, 要说狄二狗不会跳交谊舞, 她可不相信。
她怀疑这小子又跟她耍心眼儿了。
“我真不会跳!”狄思科只觉无处申冤,“不会跳舞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我骗你干嘛啊!”
“我记得你在舞台上跳得挺起劲儿的。”
“那都是我照着港台歌星的录像带临时学的。而且在歌舞厅里跳的是迪斯科, 没什么章法可循,甚至都不用怎么学,随便扭扭也没人挑毛病。”狄思科喟然长叹一声,“要说我不会跳交谊舞这事,还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那你就长话短说吧。”
于童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
交谊舞在时下属于必要的社交技能。
即使他在学校没学过交谊舞, 进了单位以后,也会自然而然融入那个氛围,跟大家一起学起来。
狄思科这么大的目标,她可不信学校和单位的干部会放过他。
“我们学校倒是偶尔会举办交谊舞会, 但那是积极分子们的天下。像我这样要兼顾学习和打工的, 很少往舞会上跑。”狄思科半倚在她的办公桌上,“我们班女多男少, 好像只有两个男生跳得还行,他俩每次都跟花蝴蝶似的满场乱飞,跟这个跳完跟那个跳。”
他是在歌厅茶座有演出以后,衣着打扮得讲究了,才会有女同学主动请他去参加舞会。
在此之前, 他处于机器刚出厂的初始状态,除了成绩还行, 其他方面的配置都比较低,完全没有如今的人气。
“单位里跳交谊舞的都是女同志,我又是个实习生,人家去跳舞从不叫我。”
于童听他把自己形容得像个可怜兮兮的小白菜,觉得有些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