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金子永远都是硬通货。
谭昭带着人熟门熟路地用金子兑了点儿本地货币,就愉快地找了家酒楼吃早饭。
这会儿天已经大亮了,京城的街上自然不缺来来往往的百姓,瞧着当然比城外热闹很多,只是底层百姓的穿着打扮过于质朴,打眼望去全是灰扑扑一片的人头。
“你真的是第一次来这个位面吗?怎么如此熟练?”邓绘的新鲜劲还没过,这会儿抻着脑袋到处看,跟乡下人进城没两样。
谭昭摊手:“没办法,跑江湖可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谭某人从来不会亏待自己,挑的这家酒楼位于京城的朱雀大街上,门口的彩楼相当漂亮,当然消费门槛也非常之高。
光一顿早饭钱,都能抵普通人家小半年的生活开支了。
“你别说,这菜式做得还挺精致的,倒是分量也给得挺实在,不像现代那样盘子老大,东西却只有巴掌大。”他每次去都感觉没吃饱。
两人点的都是招牌早点,味道还蛮不错的,甚至有些还没见过,但比宋馄饨做的还是差远了。
谭昭忍不住替宋馄饨叫屈:“你要跟厨神比,那就是现代的五星级餐厅都比不上。”
邓绘就忍不住笑:“你才吃过他一碗馄饨,就直接叫上厨神了?我合理怀疑你这么积极地替他妹妹治病,是为了蹭一口吃的。”
谭某人闻言,相当坦然地点了点头:“对啊,不行吗?”
没有人会不喜欢坦率的人,至少邓绘真挺喜欢这位新朋友的:“行啊,别说,你只要治好了宋馄饨的妹妹,他肯定愿意给你做一辈子的馄饨。”
“……那倒也不必,再好吃的馄饨吃一辈子,那也会吃腻的。”
两人吃完饭,谭昭就招来小二问话,给了小费小二当然搭话非常积极,听说二位爷是打南边来游玩的,立刻就介绍起了京中的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