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新把“歼1”的编号给了“拉5”,毕竟“拉5”是八路军能自产的一款战机而且在战争中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史上“歼1”是“拉9”,又有种说法是我国自行研制但没能成功的“歼教1”,还有可能是两种都有……毕竟“歼教1”只试制了3架项目就中止了。
“歼3”和“歼4”是“米格9”的改型,只用于实验未批量列装。
网上之所以会将“歼4”误以为是“米格15”,是因为自媒体想当然的认为“米格15”是“米格9”的后期型,它更先进,因此“米格9”的改型应该是“歼2”、“歼3”,而“米格15”应该是“歼4”。
实际情况是这编号是按引进时间给的。
华夏在志愿军战场上因为战争的需要先引进了“米格15”并投入战场,在部份区域保护志愿军战场的后勤运输线,也就是著名的“米格走廊”。
这时不可能知道后续要引进多少前期型战机吧?
而且也没必要,于是就给了“歼2”。
之后我国军工为了能自产米格系列战机于是就引进了前期型米格9的改型研究,给的编号是“歼3”、“歼4”。
然后我国自产的第一款战机“歼5”才闪亮登场(仿制“米格17”)。
“歼5”在当时相当先进,全球都没有几款能用于实战的喷气式战斗机,但华夏却拥有一款而且还能自产。
只不过之后跟毛熊关系变差之后没能继续往下发展才逐渐落后。
由此可知“靠别人不如靠自己”这话是永远不变的真理。
军工方面无论什么都需要自己积累人才、技术和研发团队而不能单纯的依靠引进。
否则,一旦出现利益关系就很容易受人制约并且也无法往下发展。
幸运的是现代的华夏已经克服重重困难突破了各种技术难度走上了自主研发的道路。
身在其中的网民常常会以为理所当然,认为其它国家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