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秋的枪一旦响了,基本都是要见血的。
六个“幸运”的西班牙士兵被选中了。
血花分别在他们身体的不同部位绽放。
中弹之人,非死即伤,都很快失去了战斗力。
在他们失去意识之前,只是隐约能看见一点金光在扬起的尘雾中若隐若现。
几乎在同时,卡米拉的手中也多了一把手枪。
这把手枪造型和之前卡米拉在纽约用的那把有些相似,不过整体尺寸大了不少。
之前那把手枪,是勃朗宁第一把自动手枪的试水品,主要设计思路是给卡米拉防身用。
可这位前西部第一女赏金在手枪见了血之后对其威力不是很满意。
“勃朗宁先生,您不用考虑我拿不拿得动的问题,那是家庭主妇才会担心的事情。”卡米拉在电报中如是说。
同时,在陈剑秋的怂恿下,她还提出了一大堆非常苛刻的要求。
比如要求能在严苛的条件下能够进行射击,结构尽量简单等。
于是,远在罗斯威尔的勃朗宁头发又掉了不少。
他不得不加大了手枪的口径,使用11.43毫米(0.45英寸)口径的子弹。
在试验改进了半年多之后,才正式弄出了这把枪。
勃朗宁将其命名为“L1895”。
不过当陈剑秋从邮差手里接过样枪的包裹,并且拆开的时候,发现这枪看着眼熟。
就是后来闻名遐迩的M1911。
陈剑秋冥冥中感觉自己又要发财了。
卡米拉很快清空了手枪的弹匣。
一共七发弹,十米距离,打倒了五个人。
其中有四个人选择的是和陈剑秋不同的目标。
这是夫妻之间形成的默契。
只有第一个人是个倒霉蛋。
他被夫妻俩的枪同时命中了,一枪小腹,一枪胸口,血如泉涌,很快就去见了上帝。
短短十秒钟不到的时间内,陈剑秋夫妻俩就干掉了一半的西班牙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