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大道221号,共济会沙龙。
门口原先昏黄的瓦斯路灯如今已被电灯所替代,汽车的鸣笛声也取代了“得得”的马蹄声,成为纽约夜晚的主旋律。
“嘭,咣!”
一辆汽车歪歪扭扭地开上了路边的马路牙子,然后冲进了路边的花坛里。
车倒是挺结实,不过地盘趟了底,车轮陷在了泥潭里。
一个年轻人跌跌撞撞地从驾驶座里钻了出来,走到了马路上。
“少爷!少爷!”另一个人从副驾驶连滚带爬地从副驾驶跳了下来,追上了前面的年轻人。
“少爷,你没事吧?”他惴惴不安地问道。
年轻人从衣服里掏出一根雪茄,给自己点上,扭头看了一眼,张嘴便是一股酒气:
“慌什么?没事,身上没掉一块肉。”他不以为然地说道,“你是开车的,应该明白,这种情况非常常见。”
司机见自己的少爷没事,便独自回到车边上蹲了下来,哭丧个脸。
“诶诶,不就是一辆破车么,至于这样么。”年轻人叼着雪茄回过头,不屑地说道。
“老爷那边,我没办法交待啊。”司机快哭出来了。
“又不是你开的车,你要交待什么?”年轻人笑了声来,“再说了,我现在几个月都和老头子见不上一面,他哪里管我的死活?”
“车先扔这吧,你回去再开一辆来接我!”
说罢,他便大摇大摆地向着沙龙的大门晃了过去。
门口的侍者目睹了一切,也算是见怪不怪。
“洛克菲勒少爷,请出示您的……”
年轻人似乎并没有在听侍者讲话。
他晃了晃脑袋,开始在自己例外的口袋里摸索起来。
可摸了半天,似乎都没有摸到想要的东西。
“你看我凭这张脸能不能进去?”年轻人傲然抬起头,看向了侍者。
“抱歉,洛克菲勒少爷,这是规矩。”侍者不知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认真地回答道,“万一你是易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