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水镇是南川县下属的小镇,因为境内水质甘甜而得名。萧氏本家,就在乐水镇下属的一个小山村里。
大年初三这天,萧景曜穿上新衣裳,头上的发带都换了条新的,新衣裳全由交织绫做成,在日光下浮着一层轻轻浅浅的微光,让他整个人仿若包裹在一片轻薄的云雾之中,行动间,衣裳上绣着的团花纹也跟着一起动了起来,说不出的华丽富贵,一看就是个富贵人家娇养着的不知愁的小少爷。
齐氏几人也好好打扮了一番。最臭美的当属萧元青,平日里他就在穿着打扮上十分用心,过年走亲戚,更是费了十二万分的精力将自己收拾得花团锦簇,竟然穿了身绛红色织锦云纹外袍,配上同样绣着云纹的黑色长靴,整个人如同一只开屏的孔雀,几乎要闪瞎旁人的眼。
萧子敬最不喜欢萧元青在装扮上过于费心,见状便冷哼一声,阴阳怪气道:“哟,不知道的,还以为哪家公子这么迫不及待,大年初三就忙着娶妻呢。”
萧景曜倒是说了句实话,“好看。”
萧元青的颜值摆在那儿,就算胡乱穿个麻袋都好看,更别提他这么精心打扮一番。虽然这身衣裳对于男子来说过于夸张,但穿在萧元青身上,却格外衬得他面如冠玉,身似长松。萧元青的五官较之一般人更深邃点,这样浓丽的打扮,反倒更让他有种别样的吸引力。
萧景曜的五官就跟从萧元青脸上扒下来似的,轮廓却随了师曼娘,更柔和精致。等他身量长成后,想必一定比萧元青还更能压住任何风格的衣裳。
萧元青提前去坊市租了一辆马车,让车夫提前好好清洗了一番,又在里头添置了软垫软枕和小火炉,这才让其他人上马车,确保这一个时辰的路程,一家人在马车上也坐得舒服。
萧景曜坐在萧元青腿上,怀里揣着个小暖炉,想放下来萧元青还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