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的父母虽然不是什么大好人,但也绝对不是坏蛋,他们有着资金的做人底线。
陈父听妻子问女儿这些日子花的钱是哪儿来的,他忙把端起来的酒盅放下:“英子啊,你悄悄的做小买卖可以,但犯法的事情咱们可不能做。”
陈英当然不能跟父母解释她这些日子花的钱是跟孙会计合谋卖林四月的录取通知书挣的。
那张录取通知书总共卖了五百块,分给王翠霞一百,陈英和孙会计各得二百。
陈英又靠自己的身体零零总总的从孙会计手里抠了几十块,加上她之前卖头花,套袖的钱,她手里是有些积蓄的。
活了两辈子陈英都没咋体会过手里有巨款的赶脚,所以当她收手里有个几百块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要买买买,体会一下买喜欢的东西可以毫不犹豫掏钱付款的感觉。
在当下这个时代一个人手里若有个几百块存款,那就跟四十年后有个几万是一样的。
仔细的斟酌了一下,陈英才开口跟父母解释自己为啥最近花钱大手大脚的:“你们放心吧,我肯定不会做犯法的事情。我靠做小买卖挣了几个钱,后来我在路上捡了个钱包,等了老半天都没等到主人,所以我觉得是老天爷让我发这笔意外之财的,我可不能辜负老天爷的安排啊。”
陈英的父母一听陈英捡钱了,而且等失主没等到,他们也就默认了这笔钱就该是陈英的。
他们还没有拾金不昧,等不到施主可以把捡到的物品交给警察叔叔的那种觉悟。
当陈母听到女儿捡了钱包,她忍不住问:“钱包里多少钱啊?你之前咋不告诉我们你捡了钱呢?”
“钱包里一百多吧。我如果告诉你们,你们肯定希望我把钱分给我哥,我弟他们花。我已经把钱都花了,你们也就别惦记了。”陈英的解释在陈父陈母这里算是成功的蒙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