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好人说过,做好事不让别人知道,那就不是做好事。
孔子也教训过他的弟子,做好事,一定要留名。
孔子教训弟子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
当时,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其他国家看见自己的同胞被卖为奴婢(多半是战俘),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国家会给他们赔偿和奖励。
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也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然而孔子有个弟子叫子贡,很有钱,他赎回那些鲁国的奴婢后,拒绝了国家给的奖励。
因为他觉得,为国分忧是应该的,何况自己也不需要这笔钱。
按说,做好事不求回报,是一种极为优秀的品质,值得称赞。
但是,孔子在知道这件事后,不仅没有夸子贡,反而骂他伤天害理。
为什么?
孔子教训子贡说:“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鲁国的法律,既照顾到人们心中的‘义’字,救赎落难的同胞,同时又照顾到‘利’字。事后国家给予奖励,让这个做好事的人没有损失。这样,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现在你这么做,的确为你自己赢得了声誉,但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以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回报的人,可能就会被人嘲笑,国人就会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呢?你这么做,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是好事,而是可恶的行为。”
果然,自那之后,很多人就对落难的同胞视而不见了。
因为他们没子贡那么有钱,如果赎人后回去向国家要补偿,又会被人骂,于是,很多鲁国人不能返回故土。
杨帆觉得自己跟子贡有得一比,一下收服三个祸国殃民的美人,他也不想向外人炫耀自己做的好事和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