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来吃饭, 本来是为了庆祝康有红五十四岁的生日。
大家齐聚一堂,繁星还特地用出版的费用给康有红买了一个金镯子。
她的稿费还有出版费用,都有好好利用, 有点存在银行里,有点买了金条,顾细和沈青松还打算加点钱, 和她一起在省城在郊区买一块地建房子, 将来租出去。
顾细手里有制衣厂,有服装店,有婚纱影楼的分成, 占了家里收入的大头。
她有稿费和出版费用,也挺滋润,所以买地的钱还是出得起。
市中心那套房子, 他们一般是暑假出去玩才能住,三人商量过后, 不想以后出去玩还得住宾馆,所以干脆不打算出租。
金镯子是顾细和她一起去买的, 顾细又添了一个金戒指,名义上是他们一家人送的。
她不想大张旗鼓, 告诉外婆和其他家人出版费这件事。
顾细和沈青松也赞成她低调点。
“哎哟,这……”康有红看到金镯子和金戒指, 目瞪口呆,连连摆手。
好半天, 才憋出一句话:“这也太贵重了!”
康有红说这话,是真心的。
女儿和女婿挣钱不容易, 还得养繁星, 她怎么能收这么重的礼物?
她心疼女儿外孙女啊!
“妈, ”顾细这次态度十分坚决,把盒子塞给康有红,“这是我们的一片心意,就这一次,您就收下吧。”
她还扯开了领子,给康有红展示了一下她的金项链,“我也买了。”
繁星连连点头:“外婆,我陪妈妈一起买的,我也有呢,但是妈妈说我人小,最好不要带金子出去找人鲜艳,所以我有一个银镯子。”
康有红撸起繁星的袖子,的确有个秀气的小镯子。
“这也不用买这么多啊。”康有红喜欢金子吗?当然喜欢,但也不能踩着女儿的血汗钱享受。
沈青松道:“妈,放心,我们买这个礼物,不会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