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南辞垂在身侧的拳头,松了又紧,紧了又松,终是压下了想疯狂摁门铃的冲动,他哑然一笑,退后两步,灯光下,转过的脸,铁青的吓人,他迈着长腿,几步走回去,坐上车,车子立即‘轰’的一声启动,凶狠的车轮碾压地面,水花疯狂**漾开去。
第三天,沈襄起床,洗漱好,动手喂好了穆穆牛奶,她把孩子交给李妈,正要去上班时,门铃响了,沈襄伸手开门,就看到门外站了两名警察,不待她开口,前面的那个警察先说话了:
“你是沈襄?”
“是的,我是沈襄,请问有什么事?”
沈襄礼貌地问。
“昨天晚上,七点十分至八点四十分,去过海景区吗?”
警察表情十分严肃。
沈襄如实回答:
“去过。”
“昨晚,蓝婉月女士在这栋别墅里遭人杀害,有人控告是你所为,同时,也有人证实亲自看到你把刀疯狂捅向死者胸部,也有人证实,你曾在杂货商店,买过型号为1345的军刀.”
听了警察的叙述,沈襄有点懵逼:
“警官,是不是搞错了?我昨晚是去过海景区,可我找的是苏兰,没见过蓝婉月。”
警察看着她的眼神更冷了:
“就是苏兰的那栋别墅,据说是父亲沈司莫留给她的,而你知道真相后,跑过去找苏兰要回房子产权,结果碰上了蓝婉月,你们起了争执,你失手谋杀了蓝婉月。”.
沈襄觉得警察说的话,像是在演连续剧,而这桩悬疑案,凶手竟然是毫不知情的她。
真是荒唐得可以。
“我找苏兰,的确是为了我爸的那栋别墅,如果不相信,我可以找我的律师,他可以为我做证。”
说着,沈襄就跟昨晚,她联系过的那律师打电话。
她说了两句,把手机给了警察,警察听了那头律师的话,便道:
“你是个懂法的人,微信上联系过,也就代表你们并没见过面,而你也无法成为沈襄不在场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