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客栈, 程叙言将手中的杜康酒交给杜修,朝自己的客房去, 没想到被杜修叫住。
“这个给你。”杜修将巴掌大的红木小匣子递给他, “提前庆祝你入学中山书院的贺礼。”
程叙言诧异:“这般相信我?”
杜修笑着颔首,他拍拍程叙言的肩膀,笃定道:“你一定行。”
话落, 杜修提着杜康酒和酸辣汤回屋。
易知礼探着脑袋:“这好像是修哥之前在玉器行买的。”他们那个时候以为杜修自个儿喜欢,没想到居然是修哥给叙言哥的贺礼。
易知礼若有所思,他也该有所表示。
程叙言带他进客房, 关上房门,正在看书的程偃望过来:“你们之前置办的成衣送过来了。”
“嗯。”程叙言在桌边坐下,打开匣子, 里面躺着一块翠竹镂空玉佩,玉身通体碧绿,温润有方, 衬着精湛的雕刻青竹,雅意十足。
易知礼眸子微睁,“好别致的玉佩。”
程偃由衷附和,道:“跟叙言很配。”
世人讲究衣装,虽然读书人崇尚雅趣,但雅和清贫是两回事。太过清贫难免让人看轻,平添麻烦。
程偃催促儿子换上新衣, 系上玉佩。程叙言无奈:“我还未沐浴。”
“试试又不会怎样。”程偃拽着他的手拉进内室, 少顷,程偃选了一套鸭卵青的成衣送去。
白衣虽高洁, 但其他颜色的长衫也自有韵意。
易知礼坐在桌旁等候, 顺势将匣子的盖子合上。
一盏茶后, 他听见脚步声,顿时抬眸。
山鸟图案的屏风上闪过一道模糊人影,一角飘逸衣摆率先露出,视线往上是窄瘦腰身,挺阔板正的肩膀,以及俊朗面庞。尤其那双眼睛漆黑如点墨,温文尔雅。
青年腰间的青竹玉佩颜色甚碧,在鸭卵青底色的衬托下,不但未掩去润泽,反而更加夺目,恰有画龙点睛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