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月今天穿了一款天蓝渐白的长礼服,看着也是光彩照人。
每次蓝星月看到封庭渊的时候,那眼神里流露出的爱意都是毫不掩饰的。
洛云初瞟了封庭渊一眼。
封庭渊今天穿着也是非常考究,身上是裁剪得体的纯黑色西装,里面是白衬衣,搭着灰色的领带。
帅气,沉稳之中尽显男人的魅力。
浓密的短发也是梳理一丝不苟,干净整洁,优雅矜贵。
他无论走到哪里,永远都是人群里最亮眼的那一个。
也难怪,蓝星月身边其实还有两个男人,但她都懒得看一眼。
“渊哥哥,你也来了啊!”
蓝星月眼里有灿烂的星星。
“渊哥哥,这位是白医生,是美国最顶级的医生,朋友介绍给我的,他说能够治我的腿!”
随后,蓝星月的目光又留到了洛云初的身上,笑笑道,“洛小姐穿红色显得好俗气啊!而且,今天是婚宴,穿红色会抢了新娘的风头。哦,对了,你是不是没有穿搭设计师啊,我介绍一个给你啊!这样你下次参加应酬就不会因为穿搭出错而被人取笑了。”
洛云初白了她一眼,“新娘子今天穿的是白色的婚纱,我跟她并没有冲突!”
又不是中式的婚礼,新娘子也没有穿大红大紫,不存在抢眼这一说。
更何况,婚宴也是喜宴,穿得喜庆一点东方也高兴。
更何况,她今天穿的这条长裙又不是正统的中国红。
而是暗深的夕阳红。
庄重大方典雅的那种。
蓝星月这种行为,不过是为了踩踏别人来抬高自己。
此后,蓝星月每每遇到一些上流人士,逢人便介绍道,“x先生,鼎盛的珠宝首饰挺不错的,我项上戴的就是这一款,你们看,是不是很漂亮!”
呵,真是逢人就给封庭渊做推荐。
为了笼络封庭渊的心,她还真是下足了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