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戈自小便需要与狼、与人争斗,才能吃上饭。所以对他来说,打架是活命必须的手段和本能。
在乌沙镇时打架,他靠得是敏锐的直觉、速度和不要命的拼劲。出了乌沙镇遇到一波又一波的高手,沈戈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这半年抓紧机会,在邹顺等人的指点下勤学苦练,进步神速。
若是在半年前遇上今天这个大块头,沈戈在他面前肯定过不了五招,但今天他跟对方对打了三十多招还没受伤。对这样的进步,沈戈很满意。
满意了,拼硬功夫还拼不过,没必要再打了。
沈戈假装脚下一滑,身体失去平衡栽倒,靳秋的大环刀挂着风声砍向他的肋骨。
“啊……”
邹顺惊呼一声就想冲过去,却被庄明和肖林同时伸手拽住。
沈戈测滚躲过大环刀,手脚同时发力,蹭地一下转到了靳秋的身后。若仔细看便能发现,他这一招酷似狼步。这是沈戈将庄明教的步法和狼步的发力特征相结合,琢磨出来的,快速移动的身法。
难看是难看了些,但速度极快。
靳秋来不及收招回身,便使出一招虎尾腿,向后猛踹。沈戈不退反进,左手锋利匕首猛地一按,直接砍破靳秋的靴子,断了他的脚筋。
一击,便让他失了战力。
“啊——”
靳秋疼得大叫,大环刀向后猛挥,恨不得一刀将沈戈的脑袋劈做两半。
沈戈仰倒的同时,猛踢靳秋的支撑腿,将他踹到了肖五面前。肖五的长刀向下一压,抵住了靳秋的脖子,“你输了。”
鲜血散发出的强烈气味,令群狼进攻欲望高涨。
见沈戈战胜,头狼跳下山石扑向人群里的宋秋。头狼很聪明,早就判断出宋秋是站着的敌人中,最强的一个。
群狼也选定了几个目标,伏身准备攻击。
眼见局势即将失控,庄明连忙喊道,“东家,咱要留活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