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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我这身衣裳也不行啊,要是这样穿出去,那春香楼的打手,得把我当成乞丐赶出去。」
林大有身上只穿了一件打满了补丁的破袄子,一股穷酸气息扑面而来。
苏秀禾也懂得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的道理,出去谈生意,穿的太过寒酸的话,别人肯定不会把你当一回事。
「清隽,你跟你大哥的身形差不多,把你那件袄子先借你大哥穿一回?」
林清隽本身就跟林大有不对付,哪里愿意把自己崭新的袄子借给林大有?新笔趣阁
那可是娘特地给他做的,领口还缝了灰兔毛呢。
「我不借。」
林大有一向瞧不上林清隽,总觉得他一股小家子气。
两人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底下,但从来都不说一句话。
「三弟,这可是咱们家的大事,要是弄好了,甭说是镇上的院子,那县里的院子咱们都能买得起,格局大一点,在大事面前,咱们把私人恩怨放一放。」
林清隽嗤笑一声,「就你格局大,怎么还差点死在赌坊?这些年,你花了娘那么多钱,你能做成生意那才是真的见鬼了!」
要是没有林大有的败家,他们家如今的日子要比现在好上百倍。
现在还有脸来说教他,简直要笑死他了。
「呵,我知道,你瞧不起我,不就是仗着自己读了两年书吗,你看好了,这回,老子要你心甘情愿的喊我一声大哥!」
「你要是真能把这些木炭卖出高价,我就喊你大哥!」
「那你瞧好了吧!」
林清隽去了自己房里,将布包从柜子里拿出来,小心翼翼的打开,把自己的新袄子取了出来,递给了林大有。
「你小心着些,别把我袄子弄脏了。」
林大有接过袄子,那滑溜的手感,可要比他身上这件打满了补丁的要强上百倍。
娘果然还是偏心的很,最喜欢会读书的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