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铛响了许久,还是很有节奏地响。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铃。
陈幺很喜欢周稷,真的很喜欢,他喜欢他那双没什么感情的瞳孔,他喜欢周稷较常人更苍白的肤色,他甚至喜欢周稷曾经受过的苦难,这样能使周稷看起来没有完美。
他可以完全凌驾他上面,他抚摸着他的脸庞,去亲吻他的唇瓣,亲吻他眼睑:“周稷。”
周稷被陈幺弄得有些痒,但他还是没有反抗,他总是很温顺,像一头纯白的绵羊:“嗯。”他的衬衫还好好的穿着,就解开了两颗扣子。
他上身并不好看,很丑,现在又添了几道疤,变得更丑了,他瞳孔里的神采并不清明、像沾满霾,像是落满了雾:“嗯。”
陈幺找风俗店玩了,他点了最有名的牛郎,打算跟人培养一下感情,但他做不到,他一想到做这种事会出现其他人的脸,他就想吐。
他知道周稷爱他,他还知道周稷就爱他的脸:“你喜欢我吗?”
周稷没有迟疑,也没有犹豫,他看向陈幺的眼神炙热又专注,像是信奉神明的信徒,他的眼里就只有爱意:“喜欢。”
他声音很低,带点情.事的哑,“喜欢的。”
这两年的每一天,他都在思念他。
陈幺也喜欢周稷的声音,明明那么冰冷,却又那么动听,令他浑身都感到燥热,他俯身,雪白的脸,蓬开的睫毛,他在笑:“我很美吧。我知道我漂亮,我从小就知道,好多好多人喜欢我。”他的脸涌起潮红,连带着肩背都鲜红到娇艳欲滴,他确实很美,张扬肆意,毫不掩饰自己的恶毒,“周稷,我这样的人是不会将就的。”
陈幺真的很漂亮,尤其是在这个时候,他额头上沾着细汗,唇瓣鲜艳红润,他脸庞还有着惊人的光辉,骄傲、嚣张,比朱砂还要艳、比丹顶鹤的一抹红还要刺目。
周稷沉溺于如此美色,他其实没遇到过什么波澜,在遇到陈幺之前,他一直重复着一日又一日、单调枯燥如苦修士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