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撵狗的邻居离开后,你又把丁恒安的尸体放到了地下室后门那里,是吧?”林澈接着问。
杨谷曼点头,“那里已经是很里面了,平时不会有人去,而且我想着靠着后门通风好一点,不会出味道。”
“那装尸体的箱子呢?”
“本来是就放在地下室的,但那个人晚上过来,把箱子带走了。”杨谷曼开口。
林澈眸子幽暗几分,“那个人晚上来过?”
杨谷曼点头,“大概是化肥厂那边一直没等到我去,他就打了电话过来,知道我把尸体扔在地下室,他就立马赶了过来。”
“他说必须要马上把尸体处理了,我跟着他去了地下室,我装作去骑电动车,掩护他进去。可他才刚进去就出来了,问我地上的鞋印怎么回事,我把邻居打狗的事跟他一说,他知道大家准备拼钱换铁门,把地下室锁住后,又说尸体可以暂时不用处理,筒子楼人多眼杂,暂时放在地下室反而安全,然后他让我打听是哪几个人进了地下室。”
结合地下室的鞋印,和筒子楼里大家都把鞋放在家门口的习惯,林澈很快就有了猜测,“他挑了一双他能穿的鞋子,是吧?”
杨谷曼有点吃惊地看了林澈一眼,点点头,“去打狗的人里,住在一楼的王大哥鞋码和他一样,都是42码,他让我把鞋子偷回家,拿着鞋底研究了一下。然后等到半夜,我给他放哨,他穿着王大哥的鞋去了地下室,把纸箱拿了出来。”
“你没有和他一起去地下室?”
“嗯,我在门口装作给电动车充电,帮他看着有没有人进出。”
知道换鞋子,甚至知道观察鞋底磨损情况来模仿王大哥的步行习惯,这个人的反侦查能力相当厉害。
他做了两手准备,理想情况就是大家把铁门换新锁死,不再有人出入,那尸体短期内很难被发现。就算出了像孩子们踢球,误打误撞发现尸体的意外,地下室具有迷惑性的足迹,筒子楼复杂的人员和环境,也会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