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手链?”
傅白榆的注意力一瞬间被吸引,攫住了她的手腕。
道笙想藏已经来不及,只能硬着头皮承认,“对,新买的。”
心里不断安慰自己,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哥哥肯定早就忘记这颗玻璃珠了。
傅白榆认认真真地盯着手链,俊逸眉宇间闪过一抹沉思。
道笙开始祈祷他千万别认出来。
奈何,不知道是上帝在打盹没听见道笙的祷告,还是傅白榆的记忆力实在逆天,总之,他打量了不到十秒钟,笃定地开口。
“这是我送你的那颗玻璃珠。”
道笙闭了闭眼,认命地点头,“是。”
傅白榆浅笑,“我以为你早就弄丢了。”
毕竟从他送给她之后,就没见她拿出来过。
“怎么可能,”道笙反驳,“哥哥送的每一件礼物我都好好收着呢,才舍不得扔掉。”
这话说得傅白榆心情分外愉悦,唇角微微上扬,“怎么想到用头发编手链?还用这颗玻璃珠?”
“我室友告诉我的,她用她妈妈给的吊坠编了一条,我没有合适的坠子,只好用它代替了,”道笙似真似假地解释,生怕傅白榆再继续追问,赶紧转移话题,“哥哥,你觉得我戴着好看吗?”
傅白榆微微颔首,笑道:“很好看。”
道笙听了美得鼻涕泡都快要冒出来,对着客厅的主吊灯欣赏手链,完全把明明很紧张和傅白榆独处这件事情抛诸脑后。
傅白榆回房间换了身家居服,取下围裙穿上,随口问:“晚上想吃什么?”
道笙陪余生玩得不亦乐乎,闻言抬起头看他,“哥哥做什么都好吃。”
傅白榆系围裙的手一顿,挑眉笑了,“小姑娘嘴甜。”
道笙也笑了,摸摸余生毛茸茸的脑袋。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傅白榆在厨房里洗菜切菜准备晚餐,道笙陪余生玩了一会儿,时不时探个脑袋进来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