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理直气壮, 将他姐给堵在柜台,颇有种你不买表就休想走的架势的顾晴,方云只觉自己心肝脾肺肾都在呼噜呼噜冒火。
“顾同志, 我姐她, 吃在顾家, 喝在顾家, 睡在顾家。”方云喘着粗气,一字一句从牙缝挤出来:“你就是瞎了眼,也能在顾家逮着她,现在买,以后买, 有区别吗?”
顾晴翻了个白眼, 指着不远处的布拉吉:“这布拉吉漂亮又时尚, 为啥更多的人去买的确良呢?因为它是新的,布拉吉是旧的, 俗话说娶了媳妇忘了娘,有了新人忘旧人, 我可不想在我二哥那里旧了。”
说着嘟了嘟嘴:“你这一走,别说手表,我要能拿到个零件, 我就把这里的手表吃了,你信不信。”
扑哧, 周围人听到这, 个个都像吃了药似的,笑得前仰后倒,有几个更是直接调侃道。
“小同志,这手表吃了, 你可得进医院。”
“有了新人忘旧人,可不是这么说的哟。”
“哎呀,你这小姑娘,嘴巴还真利索。”
大家嘻嘻哈哈,丝毫没将这件事放心上,可被讽刺又被嘲笑的方珍珍却觉得脸火辣辣的,往常只觉顾晴对付易思月特别好用,特别顺手。
如今这武器快准狠的插到她自己心脏中,她才知道,血流如注是什么感觉?
现下,方珍珍悔得肠子都打结了,不应该贪图那点子虚荣去同顾晴混,就算顾晴和易思月处得好又咋样?她这种人,和谁处得好,谁受罪!瞧,现在的她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不是,顾晴,你明白你哥的,他如果没事,不会来找我的。”
方珍珍还想挣扎下,实在不是她怕买表这事,而是她对于顾晴花钱的速度感到了惊悚,这人说是吞金兽都算侮辱,她比吞金兽还强,前脚看中了那个头花,后脚又得买发卡,再不就是的确良衬衫,反正看中的都要买,看不中的也要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