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 什么?带她出去?出去?方珍珍望着躺在**,面无表情的顾南,觉得天在旋, 地在转,未来在咆哮。
这,这咋可以?如果她和顾北真从顾家出去, 别人会咋看?
他们不会觉得自己可怜, 只会笑话他们无能, 都是兄弟,怎么老大一家跟着顾市长吃香的,喝辣的,他们就得吃糠咽菜。
假若想出去, 她在易思月多次折腾,害得她脸皮一次又一次掉地上时,她就跑了。
留在这,是因为住在市委大院,出去谁都高看一眼,更别提她公公还是属于高级干部的市长, 遇到事,把背景一露, 名头一报,立刻安全无虞。
远的不提,就说上回, 公社打算在到个受伤的退伍老兵的,可她爹亲自去公社走了一趟,又用她带回去的茅台请了个客, 这人就变成了她爹。
公公虽严令禁止她们以权谋私,但只要她住在顾家,她还顶着顾家儿媳妇的名头,这些隐形福利都会有。
可如果,此时此刻,她走了,头顶光环会减少一半,好处更是会自己长腿跑了。
不成,绝对不成,方珍珍望向顾北,顾北摇头,他此刻虽被震得大脑一片空白,但还是下意识拒绝了顾南的提议。
“大哥,为啥?你当初不是说了,让我奉养父母的?”
顾南深深看了他一眼:“你说呢?”
顾北心一跳,而顾南说到这,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虽今天才清醒,但意识并不是今天才有的。”
几,几个意思?意识不是今天才有的?那,那就是说,自己之前的抱怨,全被顾南听见了?
易思月抱头哀嚎,完了,完了,她还以为自己装得很好,没想到早在顾南面前掉了马,假面具都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了,不过,这样,她提离婚是不是更方便?想到这,她那颗被顾南骗得千疮百孔的心才算感觉到了些许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