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月自然是不知道方珍珍在公交公司发生的事,知道了,她也只会说一声活该,谁让方珍珍把别人当傻子糊弄的。
一大早,易思月吃完饭,给顾南翻了个身,洗个脸,刷个牙,将他彻底收拾得整整齐齐后,才去找李淑芬。
“妈,这个月的零用?”李淑芬脸色一虎,易思月却不动如山:“你之前说了的,方同志他们有啥,我就得有,不是吗?”
李淑芬瞪了她一眼,虽不情愿,但最后还是给了她二十块。
拿着手上从李淑芬那得来的两张大团结,易思月心中感慨,这钱还真是来之不易。
顾南昏迷,但他工资还在发,所以自然而然是给到李淑芬手上,后来顾北工作,为怕人说闲话,顾市长便也让顾北将工资上交。
等到顾北结婚,这个规定也没改,不过加了一点,他和方珍珍每个月可以从李淑芬那领二十块的花用。
所以按理,顾南交了工资,原身应该也可以领,不过她嫁进来时,不知道这事,等知道了,李淑芬因为她整日想同方珍珍攀比,十分厌恶她,扣下了这笔钱,原身也闹过,可没用。反倒还被李淑芬一通嘲。
前两天那一闹,易思月不仅能正常在顾家吃吃喝喝,让杨春不敢小瞧她,还得到了一笔可供自己支配的花用。
虽不多,但对于猪肉八毛一斤,大米两毛一斤,临时工一个月十八块,正式工一个月四十三块的七十年代而言,二十块能干很多事了。
这不,她在百货大楼,给自己买了两套衣服,买了四尺棉布,外加两斤饼干,两斤苹果,两橘子,两个黄桃罐头,就这还剩了五块五毛。
买完东西,大包小包拎着东西回市委大院的易思月,望着手上剩下的钱,心道,七十年代的钱,还真值钱。
四月份的天,不冷不热,下午四点多,还没到做饭时间,市委大院却已经开始热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