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晴,顾家最小的女儿,今年十九,高中毕业,从原身嫁进来起,就觉得她是爱慕权势,所以各种嫌弃。
原身喜欢吃辣,顾晴说是下等人口味,原身不爱出门,就说她胆子小没用,原身为了弟弟工作的事找公公帮忙,结果被她一通收拾,还骂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反正,她对原身是横看不惯,竖看不惯,左要找茬,右也要找茬。
原身碍于她是小姑子,又受父母疼爱,只能捏着鼻子忍了,不过易思月不是原身。
“顾晴?你回来了?”易思月还没杠上顾晴,方珍珍倒是一脸惊喜:“不是说要在舅舅家住上两个月的?”
如果说顾晴对易思月是狂风扫落叶般无情,那对方珍珍就是如春天般的温暖,方珍珍喜欢蛋糕,她便让李淑芬每月都买一个回来。
方珍珍爱出门,顾晴只要有空就陪她出去,方珍珍长得漂亮,她就隔三岔五带人去百货大楼,给她买什么雅霜。
和原身比,方珍珍更像她的亲姐姐。
这不,她一见到方珍珍便露出笑容来:“二嫂,你也在家呢。”
说着,像是想到什么,一脸警惕的望向易思月,“你为什么欺负二嫂?”
靠,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她什么时候欺负方珍珍了。
易思月眉毛挑了挑,还没等她说出什么,方珍珍立刻站出来否认:“没有,小妹,你弄错了。”
她实在不想再把自己私拿顾南东西的事拿到大庭广众下来说,那样所有人都会知道她干了啥,太丢人了。
可惜顾晴读不到她的心声,她一心想为方珍珍出头:“二嫂,你有话直说,我在这,不怕她。”
方珍珍:“......”
“顾晴,真的没有,再说,就算有,也不能在这说,让人看了笑话。”说着她指了指外面,顾晴望去,发现她家门口已经堵满了人,全都是市委大院的家属,她哽了哽,回头狠狠瞪了易思月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