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年代,人们对美的追求都很狂热。
服装店也好,服装厂也好,不怕爆款多,就怕没爆款。
尤其是开网店,只要有一个爆款产品,是真的能挽救一个工厂,甚至还能挽救其上下游的各种加工厂。
萧均没想到凌玥这么痛快就要购买这件衣服,他顿时大喜过望,连忙说道:“那凌老板你想要什么颜色,我可以先统计一下。”
凌玥摇摇头:“不是我不相信你,而是你不知道我的这边的天气。”
“过了元月份,大家的衣服就不会穿得这么厚了。”
萧均眼里顿时就失去光彩:“你的意思是说,我来迟了?”
凌玥点头:“你确实是来迟了。”
哪有人在下了大雪后才来推销羽绒服的!
像凌玥开这个店的时候,羽绒服是在去株市进第二批货时就进回来了。
衣服不怕进得早,就怕进得晚。
早点进回来,还能卖个好价钱,更能抢占商机。
而晚了,市场都已经达到饱和了,这衣服也就砸手里了。
萧均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刚才那么响亮了,语气也显得很是颓废。
“确实是我疏忽了。”
他一直生活在深市,从来都没出过远门。
这一次是他第一次出远门。
出门时也没做功课,一到清浦市就被大雪挡住了去路。
要命的是,在深市,像他们年轻人体质好,一件长袖就能过个冬天,体质差一点的,再在外面套一个外套就行。
而他刚到时,身上穿的还是短袖,尽管他做了他认为的“万全的准备”,可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他迟疑地放下杯子,说道:“凌老板,你不看看我其他的那两件衣服了吗?也是羽绒服。”
凌玥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又看了看他带过来的另外两件衣服。
“这两件衣服太大众化了,我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