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上的茶水星星点点的还在往下滴,傅兆琛倒是眼疾手快,臂力也好得很,连椅子和人一起给挪了位置。
盛以若摇头,“没烫到,我去下洗手间。”
傅兆琛见她起身走了,他扫了一眼她的手提包,对段家人说,“不好意思,失陪一下。”
他抄起盛以若的包跟了上去。
盛以若往洗手间走,傅兆琛亦步亦趋地跟着。
她忽而回头,“你跟着我干什么?你未来岳父岳母还有老婆都在那等你那!”
傅兆琛看着吃醋都吃傻了的盛以若,他笑得恣意又爽朗。
他一双桃花眼卷着情意,带着风流,“小兔,说得庸俗点,我再不济也是傅辰的儿子,段柔那样的家世背景配不上我。”
傅兆琛目光澄明,有点无奈,“段柔依仗的父母,她父母依仗的则是省里的关系。所以,他们自然觉得商人末流些,毕竟手里没权力。”
盛以若也出生在大商之家,自然明白这道理。
“说得再直白点,我不喜欢她,”傅兆琛握紧了盛以若手提包的手柄,“我傅兆琛这辈子只娶自己喜欢的人。”
盛以若咬了下嘴唇,她小声小气地问,“你喜欢谁呀?”
傅兆琛将包递给盛以若,有点无奈地说,“我喜欢一只小兔子,她在我的世界里蹦跶了很多年了。”
他挑眉自嘲,“我一直想她把拆吞入腹,你说是清蒸好还是红烧好?”
盛以若接过包抡傅兆琛,他躲了,又坏笑着说,“说到底,我还是喜欢吃原味的刺身,等你好了,再给我尝尝?”
高档饭店里说着关于吃饭的高档荤话,一般人听不出来什么不妥,顶多觉得傅兆琛口味重,想吃“兔子肉”刺身。
盛以若气鼓鼓间小脸有点红,她转身往洗手间跑。
到了洗手间,她倚在洗手台上,整个人脑子都懵懵的,傅兆琛刚才的意思就是喜欢她,他不止一次的说喜欢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