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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盐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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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时候有施耐德这个金融投机专家在场,一定还会从经济学的角度再补充一个观点:对目前穿越众所掌握的生产资料而言,盐无疑是一种投入小,产出高,而且便于流通交换的物资。如果穿越众能大批量的生产食盐,除了用于自身的工业发展之外,同样可以大量用于对外贸易,要知道盐在这个时代可是实打实的硬通货,只要生产出来不愁卖不出去。从这些天扛着各种山货来到穿越众基地外踊跃交易食盐的黎人就能看得出,盐在这个时代绝对是一件非常受欢迎的商品。

明代中央政府对盐的买卖实施的是“纲盐制”,持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十个纲,每个纲为二十万引,每一引相当于盐三百斤。商人按照国家牌价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税银和运输费用之后,登记造册之后得到一定数目的盐引,这才能经营贩卖食盐。而没有花钱从政府购买盐引的商人,是没有资格从这个行业里捞钱的。

绝对的垄断必然滋生腐败,这是社会学的客观规律,作为国家垄断行业的盐业自然不会例外。《明史·盐政议》中便有记载,盐业资本在万历年间一度非常集中,每年光是集中到扬州一带的热钱规模惊人,高达白银三千万两以上,其利息就接近大明一年的岁入了。而这还仅仅只是官盐市场,私盐因为没有购买盐引的成本,利润更高,投身此道卖命挣钱的人也不是少数。

明朝永乐年间,海盐的制盐技术已经开始废锅灶,建盐田,改煎、煮、熬的复杂过程为晒制。当然所谓晒盐也不是说在海滩上挖几个池子就可以出盐了,实际操作中也得将海水通过蒸池、晒卤池、结晶池等数道工序不断调节卤水浓度,最后才能得到食盐。但这个时代的制盐方法远没有后世那么高的效率,古人也没法用科学手段精确测量卤水的浓度,基本还停留在凭经验凭感觉的阶段,与后世相比产量自然也高不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