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州城北临宁远河,只设有东西南三道城门。而城内靠北边的这片区域,被百姓们称为“官城”,即崖州各个衙门和地方官员居所的所在地。明朝的地方官僚体系基本是按照“三司”来分配,即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这三司分管行政、军事、司法的职能,通过分权的方式来限制地方官的权力。崖州虽然只是个小地方,但这三权分立的体系同样是有完整的设置。
崖州的行政司法体系简单来说,主要官员有从五品知州一人,作为二把手的从六品同知以及掌管司法治安的从七品通判数人,管理吏员的从九品的吏目一人,负责教育系统的儒学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当然,下属的各县还有各自的知县、县丞、主簿等低级官员职位设置。
而崖州的军事体系的情况,要比行政司法体系复杂得多。大概是大明兵部从未考虑过崖州这小地方的战时军事指挥系统该如何协调,崖州驻军的军事长官仅仅只是一名指挥佥事,下辖两个千户所的人员编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整个琼州府的卫所驻军最高长官才只是与参将等级相当的指挥使,下辖十一个千户所——当然这也仅仅是纸面数据而已,实际的兵员数目远远达不到编制的要求。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真到了打仗的时候,原本崖州水寨应该听崖州城的调遣,但崖州城驻军长官仅仅是个佥事,比水寨参将低了足足两级,这就像上校要指挥少将作战一样荒谬,而由此将会带来的指挥系统混乱似乎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虽然这位驻军最高长官只是四品的佥事,不过待遇上比官职三品的崖州水寨何文辉何参将还稍好一些——毕竟手下有一两千人的编制,就算是吃空饷屯私田,这油水也比水寨丰厚得多。当然对工作组来说,贪官肯定比清官好打交道,这位佥事大人有一些小毛病,对工作组在崖州的活动反而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