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
霍轻霄骑在马上,身后是两千个士兵。
士兵们没马,分得的武器也很陈旧,真担心稍微用点力是不是就会断裂,到时候别说杀敌了,连自杀都成了问题。
距离出城只过了两个时辰,那一个个如霜打的茄子似的,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再这样下去不用等到冀州,在路上就会折一半。
「你们想不想有新武器?」霍轻霄淡道。
「想。」士兵们萎靡地说道。
「想不想有马?」
「想!」这次,士兵们的精神好多了。
「前面有个追风寨,那里有土匪一百人,根据线报他们养了一百五十匹马,咱们把那里端了怎么样?」
士兵们:「……」
这还没到冀州,他们就要开始做战了?
可是怎么办?他们想骑马!
他们不想再用双脚走去冀州了。
「王爷,一百五十匹也不够啊!」一名士兵说道。
「这一路……应该有不少土匪窝吧?大家闲着也是闲着,就当给大家练练手。这些普通的土匪可比冀州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好对付多了。」
众人迟疑。
他们虽然参了军,但是一直混吃等死,从来没有参加过战斗。qs
「怕了?你们还是不是男人?等回到家,你们的妻儿问你们如何英勇地杀敌,难道你们要说自己是逃兵吗?」霍轻霄淡道。
「王爷,我们干。」最开始挑事,之后又得到霍轻霄赏赐药膏的那个士兵说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老子才不想当缩头乌龟。」
「很好,你叫什么名字?」
「王晨。」
「王晨,你做第一小队的队长。李大力,蒋二柱……」
霍轻霄一口气点出五十个人名,再为这些人安排了队伍,让他们做了小队长。
当然了,既然有小队长,那就得有大队长。大队长的人选都是他的心腹,这样管理起来方便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