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一早,江家四人起了床,一想到要回家,昨夜兴奋得睡不着。
墨澈的府邸豪华是豪华,但还是自己的小破屋最舒服。
“阿姐,我想斧头了,也不知道它有没有吃饱。”江承希抱着江月儿的大腿,轻声嘟囔着。
“放心吧,斧头帮我们看家,王大婶会经常过去看它的,很快你就能跟斧头玩耍啦。”
摸摸江承希毛绒绒的脑袋,将他抱上了马车。
这次墨澈以私人名义出行,备了两辆马车,一部载货,一部坐着江月儿和江承希,在黑骑军营里找了一个机灵的士兵赶车,就出发了。
江承轩本不会骑马,以他的话来说,瞎了十几年,终于能看见了,希望什么都能尝试一遍。在漠北的几天里,他由江承宇带着,找霍骁借了匹温顺的马,已经能独自骑着跑上几圈。
墨澈见他喜欢,就把马儿送了给他,与江承宇一人一匹。
这次回程,刚好能带回村里。
漠北的马常年在恶劣天气中奔跑,对路面的适应力强,持久力也高。
那马牛高马大的,肌肉线条流畅,是作为战马的首选。
这次寿宴来的使臣们,有一部分正是为了采购战马而来。
一匹就已经价格不菲,江家还一下收到了两匹,羡煞了一众外国使者。
起初江承宇和江承轩还不肯收下,按墨澈的话来说,他们在百岭村送他的东西,可比那战马珍贵多了。
哥哥们骑的两匹马都已驯服好,看着二哥骑着稳稳当当的,江月儿也放下心来,关了帘子。
“阿姐,我们还有多久到家?”江承希吃着临行前黑骑军送的零食,小脸鼓鼓囊囊地,像一只小仓鼠。
“傻孩子,还好久呢,至少得两三天吧。”
“啊!那可太无聊了!”两条毛毛虫似的眉毛缩在一起,嘟起的嘴高得能挂油瓶。
江承希正是调皮的年纪,能跟着他们来到千里之外的漠北,已经很了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