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在美军航母上的8年

109 成为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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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2010 年 5 月才宣誓成为美国公民的。本来我一参军,就可以转为美国公民,因为那时我拿到美国绿卡都已经四五年了,再说参军有优惠,可以提前入籍。可是我试过几回,都没有成功,因为那些给政府干活的人,那些公务员,不太负责任,总是把我的申请材料弄丢。我说我自己去寄,他们还说不行,真是气人。后来我去波斯湾打仗去了,想管也管不了了。所以我一直都不是美国公民。到了第二个基地后,我不再出海,在陆地上工作,我就找时间把这事办了。刚开始要学修发动机,太忙,我也就没有去申请,反正是不是公民都一样干活,对我没有太大影响。我在 2007 年底时,第二次出海打仗回来以后,跟一个白人姑娘结了婚。因为我娶了一个美国姑娘,所以我也可以通过婚姻申请入籍美国公民,但是如果我按婚姻类申请的话,尽管等的时间不长,还是没有按美国军人的申请类别来得快,所以我仍然决定以军人的身份提交申请。

我从参加美国海军,到当上飞机维护长,再到乘卡尔·文森号航母出海打仗,再荣获年度最佳飞机维护长,再去修理 E-2 飞机的发动机,再一次乘斯坦尼斯号航母出海打仗,再到在波斯湾里亲手驾驶斯坦尼斯号美国航空母舰,直到我去修理 F-18 飞机的发动机,整整 7 年时间里,我都是一个拿着绿卡的美国居民,法律意义上的中国公民。尽管当时我的中国护照已经过期,但在我加入美国国籍之前,从原理上讲,我就是一个中国公民。当然对我来说,具体是什么都无所谓了,我就是一个小兵,干活挣钱去了,跟着别人出海打仗去了,就是这个样子。

2010 年 4 月,我又一次填了入籍申请表,这次是我自己寄给移民局的,不再让军队帮我寄。过了 3 个星期,有一个移民局的女士来了,她是专门来面试申请美国公民的军人的,不接待平民。平民还要去考试,我们就不用参加专门的考试了,面试一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