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弘光十八年、西历1662年正月二十九日,郑芝龙病逝在坡州天竺都指挥使衙门之中,消息电告南京后,大明礼部以郑芝龙属于诸侯,而提议授予郑芝龙谥号“鼎”,然后在谥法中,鼎是追改前过的意思,显然是讽刺郑芝龙早年的海盗生涯,颇有些阴阳怪气的味道,所以朱由崧当即驳回再议,于是大明礼部又提议授予郑芝龙南安“密”公的谥号。
谥法中,密字的意思其实也是追补前过,所以朱由崧又第二次驳回了礼部的提议,让礼部重新再做考虑,但礼部第三次奉上的谥号是“刚”,依旧是追补前过的意思;无可奈何的朱由崧只能在“刚”字亲手加了一个“懋”。
“懋”在谥法里的意思有两个,其一是以德受官、其二是以功受赏,对于郑芝龙来说,自然是第二个意思;旨意传到礼部和礼科,礼部和礼科都没有表示异议,由是,日后人们称呼郑芝龙时,可以尊称其为南安刚懋郡公。
郑芝龙的谥号定下后,朱由崧发表旨意,由郑森继承南安郡公爵位并正式出任天竺都司都指挥使。
旨意电传到坡州后,郑森以自己将护送郑芝龙的灵柩返回老家福建南安、且自己还将在南安守孝三年为由,仅愿意接受南安郡公的爵位,而推辞了天竺都指挥使的职务。
对于郑森守制的表态,朱由崧表示满意,但依旧要求郑森接任天竺都指挥使,并委任郑鸿逵在郑森守制期间代理天竺都指挥使。
朱由崧之所以不让与郑鸿逵同辈、且人目前就在天竺都司的郑芝虎、郑芝豹、郑芝鹏来担任代理都指挥使,而非要郑鸿逵从南京赶过去,其实是为了确保郑森对天竺水师的控制不产生波折。
毕竟郑芝虎等郑森的叔辈在天竺水师经营多年,一旦郑森守制三年无法过问天竺水师的事务,这水师日后谁做主,就存疑问了----即便郑芝虎等日后老老实实地的把水师控制权交回给郑森,郑森想要重新统合山头林立的郑家水师,难度也会很大----甚至还会影响了郑家水师的战斗力,不利于大明对天竺洋北部、东部的控制。